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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二次供水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5-04-27浏览量:

为保障全市居民饮用水安全,规范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自3月底,市卫生监督所对主城区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本次检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带有水箱且在正常使用的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市卫生监督所随机抽取主城区20家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辖区内二次供水本底数的10%抽取经营单位,同步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

卫生监督员重点检查二次供水单位供水设施设计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是否建立设施清洗、水质消毒、水质检验、档案管理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卫生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和是否经卫生知识培训;是否每年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所采购的涉水产品、消毒产品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卫生安全检验报告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同时,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徐州市疾控中心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采样。

在卫生监督抽检的同时,卫生监督员对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开展《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宣贯工作,向经营单位发放《条例》单行本,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中,共对20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检查发现大部分供水单位均能按照二次供水卫生标准进行管理,但仍有少数供水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如二次供水泵房环境杂乱,存在灰尘和泥沙;水箱入口未上锁;管水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或档案不全等问题。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提供指导与帮助,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大对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卫生监管和水质抽检频次,同时,开展二次供水管水人员专业培训,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要求,保障市民饮水健康安全。对于专项检查中水质不合格的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将对其进行约谈,并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公共卫生监督科 李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