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8-08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07年江苏省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市卫生监督所于2007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对象为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采供血机构。检查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供稿:监督四处赵运鑫)